1、人才政策:
引入博士及博士以上高端人才和项目“一事一议”。
2、产业资金扶持:
产业资金扶持:项目建成并运行后5年内,对企业予以一定金额的产业资金扶持。
上规入统奖励:对首次上规入统及上规入统后连续3年未退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的小微工业企业给予一定奖励。
科技创新奖励:对民营企业在建设创新平台、研究开发、市场融资等方面予以一定奖励。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、省级“专精特新”民营企业、省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民营企业等予以一定奖励。
3、房租补贴政策:
支持创新创业企业发展,入驻示范区的创新型企业以先缴后补的方式最高可享受不超过150万元/年的租房补贴,租金补贴累计不超过三年。
4、生产设备搬迁补贴:
对从通过县城外通过产业转移搬迁到示范区的重点企业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搬迁补贴。
总投资0.3-1亿元(含)的一次性给予企业生产设备实际搬迁费用30%的补贴;
总投资1亿-3亿元(含)的一次性给予企业生产设备实际搬迁费用50%的补贴;
总投资3亿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企业生产设备实际搬迁费用70%的补贴。